您当前的位置:子长在线首页 >> 分类信息首页 >> 便民生活 >> 办事指南 >> 如何办理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进行生产用火或实弹演习、爆破、勘察

如何办理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进行生产用火或实弹演习、爆破、勘察

信息来源于:子长在线 发布时间:2014/10/3
主管部门:子长县林业局 咨询电话:0911-7124645

申报材料:1、申请;

2、所从事活动的范围及所从事活动的证明材料。

办理程序:1、受理; 2、审核; 3、送达。
电话:010-61744288 传真:010-61744588 邮箱:union#ccoo.cn
地址:北京昌平区北七家宏福11号院创意空间305-308 邮编:
Copyright © 2004-2024 北京城市联盟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  技术支持:城市联盟
京ICP证B2-20190844号  京ICP备09021873号  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
""